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详见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办公室定于近期开展全省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详情见附件2)。为做好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各单位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7)》(见附件3),遵照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2017年10月26日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4)、和自查整改报告(以实验室为单位)送交学科建设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稿。
  2. 各单位按时完成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并做好迎接专家组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程帅, 电话:0635-8239991,邮箱:xkjsc@lcu.edu.cn

聊城大学学科建设处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 教育部科技司通知

附件2 教育厅科技处通知

附件3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4 XX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5 下通知所含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