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鲁教人字〔2015〕14号印发,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精神,现就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培育计划》规定的标准条件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把本校最具优势、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和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推荐上来。每所高校限报1个学科和团队。2007年以来新设(或升格)本科高校申报学科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计算年龄或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四、引进人员必须是《培育计划》印发之日后由申报学校引进的,必须全职到岗工作。已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的,须提交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转入的有关证明文件;尚未办理人事关系转入手续的,须提交学术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全职到岗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同时以学校名义提交书面承诺,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承诺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学校为引进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最后完成时限(最迟在本计划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
(二)管理期内的各种国家级人才项目转入我省高校及完成时限。
五、申报材料
(一)请按要求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协议书》(见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简表(学科)》(见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简表(人才团队)》(见附件4),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可在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djyrs.gov.cn)。
(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同时报光盘电子文档1份。
以上材料请于
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申报简表(人才团队)
山东省教育厅